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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然與文化資源類型豐富、數量眾多、價值突出,尤其以自然與文化有機融合著稱。正如唐曉峰先生所言,中國古代講天人合一,“不是合在理性上,是合在品德上面”。《水經注》以詩畫山水方式描寫大地河山,《徐霞客游記》以文士行旅的視角考察壯美國土,《山海經》《葬書》《考工記》《園冶》等傳統經典論著總結和發揚了自然與文化合一的理念。而杭州、桂林等城市更是將自然與人工創造性地融合起來,樹立起中國營城智慧的巔峰。直到今天,這些城市的自然之美仍浸潤著城市的一磚一瓦、一街一巷,令今人體會什么是自然與文化渾然一體的超然境界。千百年來,生生不息的自然生態觀、文人寫意的自然山水論等所承載的對自然的態度、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關系的主張,已經內化為我們的文化基因和內在品德,影響著當代自然保護與文化保護的社會實踐。
不過,有趣的是,從歷史上看,我國逐步建立起來的保護制度大致走過一條自然保護與文化保護相分離的道路。2套保護制度有著各自明確的工作目標和政策意圖,自然保護重在保護林草濕地、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安全等,文化保護重在促進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利用。在學科基礎、專業隊伍、國際交流、法規建設等方面雖然有著各自的雄厚積累和豐富成果,研究領域或多或少也都提出自然保護和文化保護的關聯,但整體而言,專業領域的分離是非常明顯的。隨著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發展要求,特別是“多規合一”改革以來,綜合治理和系統治理的理念得到進一步強調,若要全面展現我國國土的獨特魅力,自然和文化保護領域形成合力是極為重要的。在空間規劃管理中,面對大量自然要素與文化要素在土地利用和空間層面高度重疊,我們應該以怎樣的理念和策略來實現這一目標?“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所支撐的新的規劃制度環境,能夠創造怎樣的歷史契機,如何從根本上推動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和系統利用?本文主張,為整體塑造更具自然與文化價值的國土空間,自然保護與文化保護相融合是必然的努力方向。本文將回顧改革開放40多年來保護制度和理論技術演化的方向,分析借鑒國際空間規劃領域的實踐特點,較為詳細地論述多領域努力的策略和措施。
01 改革開放40年來的工作回顧與研究進展
1.1 自然保護與文化保護的制度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久,我國植物學家向國家提出“請政府在全國各省(區)劃定天然森林禁伐區,保存自然植被以供科學研究”。我國第一個自然保護區——廣東肇慶鼎湖山自然保護區于1956年設立,基于多領域的科學發展,國土上復雜的地貌、多樣的動植物類型、奇特的地質景觀得到了保護。發展至今,我國已建立數量眾多、類型豐富、功能多樣的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其中國家公園體制試點10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74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44處。擁有世界自然遺產14項、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4項、世界地質公園39處,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共計1.18萬處。“在保護生物多樣性、保存自然遺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9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整合與重構了我國的自然保護制度,保護工作已經從當初“禁伐天然森林”走向針對復雜生態功能采取更為精細的人為活動限制措施。2022年公布的5處國家公園是以最嚴格的保護措施來限制人為活動,使其生態環境和功能得到較為充分的休養和恢復。“國家公園”的概念從此有了中國自己的解釋,與大家熟知的美國“國家公園”概念有所不同。這種進展顯然得益于自然科學發展加深了我們對自然規律的認識,以及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所堅持的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
與建立自然保護區相比,風景名勝區制度設立在改革開放后才開始起步,至今國務院公布了9批244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1981年國務院批復《關于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報告》時首次提出了“風景名勝區”概念,倡導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統一機構管理及擴大宣傳影響。發展至今,我國風景名勝區制度與實踐經歷了以自然資源保護為主線并逐漸挖掘文化特色的過程。1985年《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和1987年《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側重于風景名勝資源的自然屬性和文化屬性分類保護利用。2003年《關于做好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劃定與保護工作的通知》中核心景區的范疇包括了生態保育區、自然景觀保護區和史跡保護區,意味著對風景名勝區價值的認知已兼顧了自然價值和文化價值,強調自然景觀與文化景觀高度融合、共生共興,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說,在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中,風景名勝區是承載中國天人哲學和獨特文化基因、最具特色的保護地類型。
與風景名勝區制度設立時間點相近的是我國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這是在我國文物保護制度建立多年后開展的專門針對城市保護的行動。從1982年起到1994年,國務院公布了3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986年首次提出“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概念,1997年保護單體文物、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文化名城3個層次的保護體系成為共識并加以法定化。在這個階段,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城市風貌、山川環境、大地景觀等納入保護范疇,整體而言,保護實踐中強調名城、街區、文物建筑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保護,往往只是強調歷史文化遺存所依托的視覺環境的完整性和協調性。2008年國務院正式頒布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明確要求“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將自然景觀和環境作為文化遺產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加以整體保護,換言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價值包含了自然景觀和環境的價值,確定了自然要素在城鄉歷史文化保護中的重要地位,在認識上解決了文化與自然要素融合的路徑。
無論風景名勝區制度還是歷史文化名城制度,從制度設立的最初意圖到后來日臻成熟完善的政策目標,在對待自然和文化二者關系方面,都經歷了“分”與“合”的過程。“分”在于重視自然保護和文化保護2個領域的差異性,而“合”在于保護規劃專業實踐的認知,以及相關理論研究領域的學術主張,根本上講還是自然與文化之間規律性的關系使然。風景名勝,這個美好的詞匯精妙地表達了中國人對自然山水和文化勝跡關系塑造和體驗的獨特方式。在實踐中,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工作者或許沒有過多專注于文化遺存的保護方法,但對自然環境和景觀資源的保護并沒有排斥其內在的文化含義,通過分布在山水之間的建筑及外部空間環境的欣賞和保護,展現出自然人化的美好狀態。而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實踐中將歷史城區和山水形勝作為一個整體,從挖掘記載于文獻中的“城市八景”,到應用現代建筑學和城市設計理論來構造和敘述城市人工環境與自然環境的空間關系,解析了歷史城市所承載的建筑文化和城市文化中人類認知自然、改造自然的實際過程。待到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實踐更加豐富的時期,保護規劃工作者更加嫻熟地闡釋鎮村的歷史文化價值與自然山水環境特色的內在關聯,因為名鎮,特別是名村,它們的產生和發展更直接、鮮明地記載著我國農耕時代人與自然互動的狀態。
1.2 自然保護與文化保護的相關研究進展
保護制度上的分與合,影響著專業領域理論和技術的發展方向。在自然保護地的有關研究中,為了更加清晰地確定國家重要的自然保護對象,會集成各相關學科的研究成果,聚焦優先保護的生態系統、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重要的自然遺跡和景觀區域及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要區域。而各管理部門所設計的管理制度各有側重,分頭界定各類保護區域,例如,國家的水產種質資源保護、農業野生植物的原生境保護、畜禽遺產資源保護等,也就會引導科研力量在不同的細分領域走向深入。即便如此,有些基礎性的認識方法是共通的,例如,都會注重保護對象及其分布區域的“典型性”,都會評價所擁有的科學價值,有些還有所謂的美學價值,也都會使用“原真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的關鍵概念,還有些類型的自然保護地會共同關注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狀況。總之,這個領域更多地集中了自然科學領域的專家,出于對管理實效的重視,保護地所在地的社會狀況、土地權屬、社區居民合理的發展權益等也會成為研究的對象。盡管保護地所在地文化要素難以成為研究的焦點,但這些自然科學領域的成果對風景名勝區保護領域的理論和技術發展都有著重要的專業性貢獻。
風景名勝區保護利用領域的研究具有跨學科的綜合特征。從2000年開始施行的《風景名勝區規劃規范》(GB 50298—1999)凝結了理論和技術的成果,可以看到一個時期我國風景名勝區保護利用的專業話語。在規劃原則中,明確風景名勝區的工作目標是保護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原有景觀特征和地方特色、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良好循環、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充實科教審美特征、加強地被和植物景觀培育,從解決這些問題所需要的專業知識看,無疑是一個需要多學科合作的工作領域。在此基礎上,又強調“風景資源”是非常核心的概念,分為自然景源和人文景源兩大類。自然景源包括天景、地景、水景、生景4個中類,人工景源包括園景、建筑、勝跡、風物4個中類,從其內涵觀察,天地之間可供欣賞、能稱為“風景”的元素盡收其中,規劃工作在于這些元素的組織,使其在保護和利用中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在規劃實踐和理論總結提升的過程中,研究內容不斷拓展,例如,加深研究生態功能發揮的機理,風景區所在地社會經濟的實際狀態與保護利用手段的關系,風景區保護利用與城鎮化過程的關系研究,以歷史性城鎮景觀等一類新的遺產概念重新審視和擴展風景名勝區保護發展的路徑等。
在學術領域,吳良鏞先生提出人居環境科學,指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人居環境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逐漸確立了構建人與自然的適宜秩序是人居環境建設的第一要義的基本經驗”;孟兆禎先生強調“中國的自然生態觀”應具有“中國文化特色”。圍繞國土空間的自然和文化價值,出現了多領域多視角研究的局面:有的學者提出以大國山河尺度看待國土空間,應探索自然空間中的人文秩序和邏輯;從風景園林視角看待中國國土,是文化與自然良性循環發展的人文自然生態系統;從城市文化視角看待國土空間營建,認為它創造了富于傳統特色、符合地理環境、人文景觀優美、文化氛圍濃厚的城市環境,形成了詩意棲居的人居建設傳統;從風景營建體系視角看待古人的國土空間營建,是基于對自然地景認知形成的風景營建活動;從國土空間規劃視角對“美麗國土空間”提出具體設想,認為“美麗”可以視為一種國土空間建設的境界和狀態,至少包括自然、安全、高效、公平、舒適、藝術六方面的內在意義。
此外,國內研究者還關注多種技術方法推進自然與文化“合一”。例如,隨著用地分類細化和文化多樣性的生發(如海洋文明、耕地、沙漠等),產生了更多種類的自然與文化空間,以及更多樣的保護利用方法,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NbS)可以貫徹到多學科合作、多主體配合、目標明確和方案制定等,以資源跨區域空間整合為手段構建魅力景觀空間。自然與人文資源的差異形成了不同的景觀空間本底,可以作為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問題的評價依據,也可以具體指導國土空間風貌控制問題,在高價值生態區內優化生態資源配置形成最優價值的生命共同體理念。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深入學習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也引領了相關領域將自然與文化保護加以綜合研究。在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了加強生態環境系統保護修復,“要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追根溯源、系統治療,防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找出問題根源,從源頭上系統開展生態環境修復和保護。統籌考慮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線等多方面的有機聯系”,同時強調“要保護傳承弘揚長江文化”、“要保護好長江文物和文化遺產,要將長江的歷史文化、山水文化與城鄉發展相融合”。這種區域發展的系統思想和所體現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會進一步推動專業領域在自然與文化“合一”的理論建設和技術探索方面的長遠發展。
02 國際經驗與借鑒
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是人類漫長歷史長河中不斷積淀和傳承下來的獨特資源,是連接遠古文明、當代和未來的橋梁。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整體保護是全球范圍的共識和共同議題,不斷提升國土空間的自然和文化價值是多國的國家戰略所崇尚的理念,美麗國土建設是增進國民福祉的重要路徑,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2.1 將營建自然與文化價值的美麗宜居國土上升到國家戰略
自然的地域特色景觀和文化的多樣性是促進地區間人流、物流、信息、資源交流的原動力,地域文化的勢能差帶來對流動力,這種對流互動促進了創新的產生,這是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日本在“四全綜”開始提出建設美麗富有特色的多樣化國土空間,滿足國民從對物質需求向精神追求的轉變;“七全綜”首次將“強化對美麗國土的管理與傳承”定為國家五大戰略之一。德國2輪空間戰略規劃對資源可持續利用和文化景觀塑造等主題的目標保持一致,2006年的《德國空間發展行動戰略》將保護資源與塑造文化景觀提升為三大國家戰略規劃理念之一,挖掘大都市區之外富有活力的增長區,扶持鄉村地區和老工業區等發展停滯區,充分利用現有增長潛力和創新潛力,推進地區增長聯盟和地區特色的形成。國土面積4.1萬km2的荷蘭,其國土空間規劃則一直注重歷史城市的保護和農業農村的優化提升。《美國2050空間戰略規劃研究》也提出了大型景觀保護規劃新模式,以增強國家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
2.2 多元領域推動自然與文化融合發展
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德國形成了影響廣泛的“國土美化”運動,以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帶動工業復興、鄉村振興,引入城市和鄉鎮、公民和利益相關者等公眾參與,在促進經濟增長方面呈現出超乎預期的積極影響。2016年《德國空間發展理念和行動戰略》提出進一步增強國土空間的多樣性、凝聚力及可持續性,強調要在更大空間尺度上對大型自然文化區域進行用途和功能協調,如跨界河流的利用與開發、海岸帶和海洋空間的可持續利用。日本“七全綜”提出促進多元主體之間合作的戰略,從而促進地區間互助協作及創新資源的生成,形成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美國2050空間戰略規劃研究》將自然資源和文化歷史形態作為確定巨型都市區域單元的重要依據之一,提出大型景觀保護戰略框架的政策建議,限定空間單元的戰略發展方向,提出塑造環境景觀和海岸河口,將主要的環境景觀和巨型都市區相連,通過合作更好地保護景觀遺產。荷蘭空間規劃在保留蘭斯塔德地區(“綠心”)鄉村價值的基礎上,發展農業觀光、休閑等服務業,提升“綠心”內部經濟價值,增強城市活力。
2.3 多種技術方法實現自然與文化特色保護利用目標
德國空間規劃得到多部門多學科的支撐與支持,規劃打破各部門間合作壁壘,融合景觀規劃、環境科學、生態學、3S技術和信息技術等多門學科。其中風景園林學科發展完備,對國土空間規劃起到強有力的基礎支撐作用。全面收集信息、分析評估特點、多樣評價工具、決策支持模型等新技術的應用,有效輔助了德國空間規劃實現自然保護和景觀管理的相關目標。為了形成對災害具有韌性的國土,日本“七全綜”提出充實應對災害的硬件和軟件技術的一體化建設要求。美國重視全球化、信息化、氣候變化等因素對國土空間產生的影響,提出共建科學數據庫,建立保護案例網絡等技術融合措施。荷蘭第五次國土空間規劃以“綠線”作為管制工具,劃定要包含的特殊生態或景觀資源,保留歷史風貌,限制城市的無序擴張。
2.4 完善機制保障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系統性和整體性
德國和荷蘭空間規劃行政管理機構與交通和基礎設施管理功能同屬一個部,采用大部制和以國土規劃為總綱的管理機制,通過國家戰略統籌引領自然與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日本將國土廳、建設省、運輸省、北海道管理局4個機構合并,成立了國土交通省,對自然和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實施集中整體性管理,制定國家空間規劃進行指導和控制,農林水產部門、環境部門等對應管理農業規劃、環境規劃等專項規劃,相關部門進行廣泛參與和協商,也取得了較好的實施效果。美國對生態可持續發展從政策、資金、國家資助方面給予支持,并重視跨行政區域的協作。
03 塑造更具自然和文化價值國土空間的策略
我國已經進入生態文明時代,為了塑造高品質的國土空間,不僅要重視自然遺產的保護,將各類自然保護地加以有序管理,同時要深刻領會“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即“在新的起點上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充分認識自然遺產保護在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事業中的價值和作用。與此同時,在文化遺產的保護中把握新時期“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重視文化遺產產生和演化所依賴的自然環境和生態基礎,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兼顧自然遺產保護,實現二者更加緊密的結合。
3.1 加強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保護的綜合性和整體性
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是有機連續的系統。諸多人文資源往往分布在山川、河流、海濱等自然價值較高的地區,從而形成自然價值與文化價值兼具的綜合價值。同時,自然資源與文化資源相伴相生,空間上互相疊加,使不同空間地域凝聚著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特質與場所精神,煥發著更具多元性與差異性的景觀美學價值。在保護自然文化遺產的基礎上合理活化利用,結合旅游休閑業的發展、生態產品的輸出、城鎮鄉村的建設和人居環境的改善,吸引人們前去體驗、感知和探索,不僅帶來更為豐富的社會價值,也產出一定的經濟價值,造福當地社區。
3.2 加強多元主體的參與共建
3.2.1 推進多學科參與系統化解決方案
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域-全要素-全過程”技術體系背景下,國土空間營造從側重考慮土地經濟效益向統籌考慮生態、經濟、社會綜合價值的轉變,從解決單一問題到系統解決復雜問題的轉變,因此,提升規劃編制的科學性、統籌多專業共同參與是首要任務,吸納包括規劃、建筑、生態、地質、海洋、農業等多個一級學科的共同參與。針對現代人居環境問題缺乏系統解決方案的現狀,亟須加強多學科和多專業的技術協作,通過各專業聯合工作、融合創新,更全面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研究問題,提出最系統化的解決方案。
案例一:桂林漓江遇龍河景區是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的重點景區,具有典型的喀斯特峰林河谷景觀風貌,沿線分布著大量的居民點和傳統村落。通過地質專業評估地質保護范圍和管控措施,水利專業評估流域治理要求,農業專業提出農業景觀延續措施,綜合得出規劃方案建設控制線。在此過程中,風景園林、城市規劃、建筑、交通、地質、水利、市政、農業、旅游等專業各自發揮作用,形成合力,以系統化的綜合思維,從多維度、多角度研判和剖析問題,將眾多問題相互聯系、耦合互動地提出綜合解決方案,推動遇龍河谷保護與發展,延續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價值。
3.2.2 調動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積極性
隨著城市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公共產品的投資重點轉向生態、文化、教育等領域,對社會類和生態類基礎設施需求增多,對自然和文化資源深度釋放價值需求增大。政府、市場、社會是自然與文化資源保護利用的多方主體,三者共同參與、相互協調,有利于深度釋放自然和文化綜合價值。政府要統籌各方力量,引導市場與社會的融合發展,追求效率還要兼顧公平和可持續,在資源配置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盡可能吸引市場多方力量的支持,減輕政府投入資金和管理成本壓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之間取得平衡。積極引入有關專家、民間組織或各類高校組織等社會團體,發動居民參與共建。通過社會多元主體的參與,增強歷史自覺,堅定文化自信,增進民眾對祖國大好資源的認同感和自豪感,推動保護利用的理念和認識深入人心。
案例二:登封核心板塊依托少林寺游客中心外遷,建設服務于“天地之中”8處11個世界文化遺產點的綜合游客中心,帶動登封市文旅產業發展。經歷2輪規劃方案優化和調整,第一輪以市場開發為主導的開發方案,在上報審定過程中未予通過,市級政府明確提出“天地之中客廳”的整體定位,強化文化和公共服務屬性,廣泛聽取市民和游客的意見,更好地平衡自然與文化、經濟與社會價值的關系;第二輪國際征集確定了新的規劃設計方案,以保護自然河谷、傳承歷史文脈、增強文化旅游服務能力為主導方案,通過梳理城市空間形象、嚴格落實世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要求、嚴控建設指標、預留視線廊道等措施,尋求政府、市場和社會共同參與,深度釋放自然、文化和社會價值的可能性。
3.3 創新全過程的工作方法與技術手段
3.3.1 延伸工作鏈條全過程覆蓋
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過程中,需要優化前期資源調查與綜合評估工作。針對自然與文化資源評價體系不一、隸屬于不同部門管轄、存在行政區域邊界分割等情況,應同步考慮資源的自然價值與文化價值,構建更加綜合的現狀調查與整體評估系統。對資源的自然與文化總價值進行統籌把握,盡可能彰顯文化價值、生態價值、景觀美學價值等整體價值,從而進一步激發社會價值與經濟價值。
案例三:香港米埔紅樹林鳥類自然保護區既是一個自然保護區,又是對外開放的科普教育基地與公共公園,對區內的全球受威脅物種在此棲息數量、水鳥類型及數量等核心指標已保持了20余年的跟蹤動態監測。建立對自然與文化資源的動態監測與長期跟蹤機制,借助公眾、非官方組織及媒體機構的深度參與,監督資源的保護與利用情況,并及時對管理部門提出反饋意見,形成良性的反饋機制。
3.3.2 數字化技術賦能保護利用活化
充分利用國家建立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一方面對于重要的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通過矢量化數據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上準確落位,為長期跟蹤與實時監控,推動區域性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和利用奠定技術基礎;另一方面,針對專門的保護主題,加強數字化的規劃技術應用。例如,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數字云平臺匯集了大運河沿線文物、文化、生態、產業等資源,規劃過程中搭建了大運河空間管控和風貌引導工具箱,提高了對大運河沿線空間風貌整體的管理效能。
面向未來,在過去靜態保護、被動保護的基礎上,結合人居環境改善要求、休閑游憩和文化體驗需求,利用數字技術加強公眾參與,提高傳承利用和方式創新。通過數字化手段,增強對風景名勝、生態景觀、歷史遺存、傳統文化、城鄉風貌等信息資源的整合能力,加強和促進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和系統利用。通過建立開放平臺系統,加強用戶體驗、點評、互動和推廣,讓具有自然和文化魅力的空間場所成為民眾喜愛和深度參與的空間,圓明園數字遺產的創造性工作和中國傳統村落數字博物館平臺建設等都積累了很好的經驗。
3.4 構建國家遺產空間保護體系和政策保障機制
我國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體系十分豐富,包括世界遺產、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傳統村落、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大遺址、地下文物埋藏區、水下文物保護區、水利工程遺產、交通遺產、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海洋文化遺產、革命根據地舊址等紅色文化遺產、社會主義建設不同時期的新中國文化財富,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各類文化資源與自然資源。這個遺產保護的格局是幾十年來社會各界不斷努力、政府各部門積極推動的結果。“國家遺產”概念的提出,是希望以保護承載中華文明基因的空間載體為出發點,加強多部門協作,共同構建旨在保護國家遺產的空間體系。這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偉大事業所必須付出的努力。
面向未來,需要進一步健全自然和文化保護的空間政策機制,多部門共同探討實現自然和文化整體保護和系統利用的規劃保障機制。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中應著眼于兼顧國土空間的自然價值和文化價值,一方面應從空間場所的營造上充分滿足人民群眾追求高品質生活的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另一方面應從展現國土自然景觀特色、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和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高度,推動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創造性保護與利用,探索更加多元、更有創造性的活化利用方式。
結語
國土空間是中華悠久傳統文化的空間載體。回顧以往,從建筑、城鄉規劃、風景園林等學科演化發展到人居環境科學的建立,從自然保護區建立到風景名勝區制度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設立,再到當下建立“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以及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實踐,對自然與文化價值的整體性認識,貫穿于學術研究、制度建設、保護規劃實踐的各個階段。我國已踏上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應該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繼承和發展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把握生態文明建設規律,充分認識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在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事業中的價值和作用,進一步增強自然與文化資源整體保護和綜合價值的共識,從戰略層面深入研究構建更具自然與文化價值的國土空間,探索創造性融合發展的新策略、新路徑,在新的起點上發揮規劃改革的制度優勢,促進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實現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永續發展。
文章來源:規劃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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